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039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
整计划》”)导致相关股东权益发生变动。《重整计划》转增股份中的452,555,669股公司股票已由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重整投资人指定实施主体的证券账户。
2、《重整计划》的执行导致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重整的战略投资人中信资本(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资本”)的指定实施主体深圳嘉强荟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占比10.17%;公司原控股股东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降至6.23%,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情况
2024年5月24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粤01破申251-5号《通知书》,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
2024年10月21日,公司、临时管理人分别与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或其指定主体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2)。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申251号《民事裁定书》,广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办机构)、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担任公司管理人,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2025年2月13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表决通过《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2025年2月18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380号《民事裁定书》,广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2025年3月12日,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570,355,007股股票已全部转增完毕,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公司总股本由559,936,650股增至1,130,291,657股,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增股份过户情况
2025年3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重整计划》转增股份中的452,555,669股公司股票已由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重整投资人指定实施主体的证券账户,股份性质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重整投资人指定实施主体名称 | 过户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股份锁定情况 |
深圳嘉强荟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5,000,000 | 10.17% | 自登记至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广州广仁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0,000,000 | 0.88% | 自登记至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广州广仁祺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000 | 3.54% | |
广州广仁瑞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000 | 3.54% | |
深圳市招平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000,000 | 2.48% | |
深圳市锦绣朝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000,000 | 2.48% | |
北京英清名康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15,555,669 | 1.38% | |
陆生生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陆生生数字经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4,000,000 | 1.24% | |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信?开阳24021?煜泰1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6,712,500 | 2.36% | |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信?开阳24022?煜泰1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3,287,500 | 2.06% | |
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丰汇精选十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6,000,000 | 4.95% | |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严选九重风控策略3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56,000,000 | 4.95% | |
合计 | 452,555,669 | 40.04% | - |
注1:广州广仁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广州广仁祺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广仁瑞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持股比例合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仁东控股总股本的7.96%。注2:深圳市招平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锦绣朝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持股比例合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仁东控股总股本的4.95%。注3: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信?开阳24021?煜泰1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信?开阳24022?煜泰1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持股比例合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仁东控股总股本的4.42%。
(二)本次权益变动导致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以仁东控股现有总股本559,936,65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18606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570,355,007股股票。本次转增完成后,仁东控股总股本增至1,130,291,657股。前述570,355,007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全部用于清偿债务和引入重整投资人,具体如下:(1)452,555,669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其中战略投资人受让
115,000,000股,财务投资人受让337,555,669股。重整投资人作为受让股票条件之一所支付的现金对价,将用于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偿付债务、支付破产费用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剩余117,799,338股用于抵偿仁东控股的债务。按照上述权益调整方案执行完毕后,仁东控股原出资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绝对数量不会因相关权益调整方案的实施而减少。根据《预重整投资协议》《重整计划》,在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增股份过户完成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深圳嘉强荟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00% | 115,000,000 | 10.17% |
广州广仁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0 | 0.00% | 10,000,000 | 0.88% |
广州广仁祺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00% | 40,000,000 | 3.54% |
广州广仁瑞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00% | 40,000,000 | 3.54% |
深圳市招平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00% | 28,000,000 | 2.48% |
深圳市锦绣朝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00% | 28,000,000 | 2.48% |
北京英清名康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0 | 0.00% | 15,555,669 | 1.38% |
陆生生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陆生生数字经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0.00% | 14,000,000 | 1.24% |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信?开阳24021?煜泰1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0 | 0.00% | 26,712,500 | 2.36% |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信?开阳24022?煜泰1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0 | 0.00% | 23,287,500 | 2.06% |
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丰汇精选十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0.00% | 56,000,000 | 4.95% |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严选九重风控策略3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0 | 0.00% | 56,000,000 | 4.95% |
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9,500,000 | 10.63% | 59,500,000 | 5.26% |
天津和柚技术有限公司 | 48,312,117 | 8.63% | 48,312,117 | 4.27% |
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10,880,958 | 1.94% | 10,880,958 | 0.96% |
注:仁东信息与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持股比例合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仁东控股总股本的6.23%。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深圳嘉强荟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5,000,000 | 10.17% |
广州广仁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0,000,000 | 0.88% |
广州广仁祺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000 | 3.54% |
广州广仁瑞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000 | 3.54% |
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9,500,000 | 5.26% |
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10,880,958 | 0.96%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嘉强荟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数量为115,000,000股,持股比例为10.17%;广州广仁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为90,000,000股,持股比例为7.96%;原控股股东仁东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为70,380,958股,持股比例为
6.23%;其余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均低于5%,公司不存在持股50%以上或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的股东。
2、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应当至少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第一大股东深圳嘉强荟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0.17%,第二大股东广州广仁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7.96%,第三大股东仁东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6.23%,均较为接近,因此单一股东依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3、董事会成员选任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针对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特定事项作出的董事会决议,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为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均由公司董事会提名。根据公司与各重整投资人签署的《预重整投资协议》之安排,各重整投资人均不取得公司的控制权,其中,公司与战略投资人中信资本签订的《预重整投资协议》约定,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性、规范运作,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仁
东控股公司章程的前提下,中信资本或其指定主体有权提名或推荐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方面,如董事会完成改选,不存在任何单一股东推荐并获选的董事候选人数达到现有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另一方面,公司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单独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综上,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四)权益变动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深圳嘉强荟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E2EJDH4K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丽水嘉萃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4-10-12 |
出资额 | 17,508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点 |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东角头社区望海路南侧半岛城邦四期花园商业街M5-201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68号卓越时代广场1906室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24-10-12至无固定期限 |
三、其他说明
1、根据有关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股东天津和柚技术有限公司提交的权益变动相关的披露资料,未联系到天津和柚技术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
2、管理人开立的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重整计划》转增股份登记在该账户期间,将不行使该部分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
(公告编号:2025-013),经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若公司2024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前,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