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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润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2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于2025年1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通知,获悉其与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资本”)签署了《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及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中国节能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石化资本转让其持有的46,505,308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15,265,224.84元,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2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万润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1)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部分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5〕53号),国务院国资委同意中国节能将所持公司46,505,308股股份协议转让给中石化资本持有。

中国节能与中石化资本于2025年1月6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已经双方的国资监管有权主体批准并生效。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中国节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因此,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关于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部分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5〕53号)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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