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2006年1月15日
公元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公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204,5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94,500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度为1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24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元新能”)、公元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元国贸”)、公元管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元管道”)向银行申请授信等相关事宜,公司与银行签署了相关担保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发台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ZB8102202500000029)。公司为上海浦发台州分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元新能在人民币15,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公元管道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以下管称“江苏银行上海南汇支行”签订《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编号:BZ152025000200)。上海公元管道为江苏银行上海南汇支行与控股子公司上海公元国贸在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公元国贸与江苏银行上海南汇支行签订《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编号:BZ152025000199)。上海公元国贸为江苏银行上海南汇支行与控股子公司上海公元管道在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审议额度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股东大会审批担保额度(万元)本次使用担保额度(万元)累计使用额度(万元)剩余额度(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万元)是否关联担保
公元股份公元 新能71.86%59.24%42,000.0015,000.0038,000.004,000.006,631.87
上海公元管道上海公元国贸0%45.99%8,000.008,000.008,000.000.00985.51
上海公元国贸上海公元管道0%14.72%2,000.002,000.002,000.000.000.00

注 1: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公元新能68.27%的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公元国贸持有公元新能 3.59%的股份,即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元新能71.86%股权。

(一)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年1月15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区四海路

4、法定代表人:陈云清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叁仟玖佰壹拾伍万元整

6、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系统研发、设计、安装,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电池硅片、太阳能电池硅棒、太阳能电池硅锭、太阳能灯具、太阳能光电设备、太阳能光电系统集成、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产品、移动电源、逆变器、泵、太阳能水泵控制器、电光源、塑料制品、铝制品制造、加工、销售,技术进出口与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68.27%
公元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3.59%
台州元昱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0%
台州市黄岩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9.34%
台州吉谷胶业股份有限公司0.72%
王宇萍4.31%
张航媛2.87%
张翌晨2.87%
其他股东3.83%
总计100.00%

8、主要财务状况: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853,032,689.03984,573,600.36
净资产(元)385,913,276.13401,282,967.47
经营业绩
项目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度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963,921,168.87510,993,889.63
净利润(元)49,020,824.2915,465,301.54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元新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元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公元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5日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西里路55号833B室

4、法定代表人:张航媛

5、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伍拾万元整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日用塑胶制品、塑料管、塑料管子接头、塑料异型材、塑料板材、塑料棒材、塑胶阀门、塑料窨井盖、塑胶密封垫圈、水暖管道零件、塑料成型设备、模具、橡胶制品、防水涂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紧固件制品、铜制品、五金变电、塑料原材料的销售;管道设计,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8、主要财务状况: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107,711,598.94106,512,819.43
净资产(元)51,016,086.2957,525,503.38
经营业绩
项目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度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654,582,880.93438,185,364.83
净利润(元)9,641,094.906,286,104.59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海公元国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元管道(上海)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公元管道(上海)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8月21日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999号

4、法定代表人:王杰军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零捌拾万元整

6、经营范围:大口径塑料管材的制造、加工及销售,管材管件及配件、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

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品业务。(以上范围凡需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7、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8、主要财务状况: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296,486,624.68304,209,361.03
净资产(元)271,886,972.25259,427,098.13
经营业绩
项目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度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329,449,149.76179,480,671.54
净利润(元)25,898,965.197,540,125.88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元管道(上海)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8102202500000029)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保证人: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1、保证期限:2025年4月3日起至2026年4月3日止。

2、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编号:BZ152025000200)

保证人:公元管道(上海)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

债务人:公元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捌仟万元整

2、担保期限:2025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6日

3、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江苏银行上海南汇支行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江苏银行上海南汇支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本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本保证书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在保证期间内,江苏银行上海南汇支行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编号:BZ152025000199)

保证人:公元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

债务人:公元管道(上海)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贰仟万元整

2、担保期限:2025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6日

3、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江苏银行上海南汇支行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江苏银行上海南汇支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本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本保证书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在保证期间内,江苏银行上海南汇支行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的对象均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均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且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对于本次的担保额度,本公司给控股子公司公元新能提

供担保的同时按规定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反担保的情况。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主要为了有效满足各子公司在其业务发展过程中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3,67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537,558.04万元的比例为0.68%。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94,5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9,023.86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537,558.04万元的比例为1.68%。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1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985.51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537,558.04万元的比例为0.18%。

截至目前(含本次披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14,5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3,679.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37,558.04万元的比例为2.54%。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8102202500000029);

2、《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编号:BZ152025000200);

3、《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编号:BZ152025000199)。

特此公告。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