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跨境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自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