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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3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下午4: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7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林长龙先生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董事林汝捷先生及董事陈辉先生分别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林汝雄先生、陈玲女士为近亲属,上述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以2025年3月1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387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50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53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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