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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4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康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16日以专人递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将开展换届选举的工作,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

经公司股东及公司监事会推荐,提名江康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提名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两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

监事职责。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3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江康锋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电气工程师。2000年7月毕业于福州工业学校机电一体化专业。2013年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2001年7月进入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五年内江康锋先生曾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总部)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除此之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截止本公告日,江康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江康锋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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