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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杰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孙建辉)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建辉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孙建辉,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目前还担任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本报告期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514001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没有缺席或委托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应出席会议次数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孙建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2
审计委员会委员44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报告期内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参加,重点对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进行审核、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内部审计方面,本人听取及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就审计工作重点领域的风险提示与防范举措、内控管理等事项进行讨论沟通。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规范化运作,敦促公司在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营方面夯实基础、持续推进,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方面,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应资料,关注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事项的决策程序,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持续跟进审计进展,与会计师进行讨论、沟通和交流,积极履行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和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发展动态。除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还通过现场调查等方式,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情况,现场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5天。通过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本人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对公司市场、生产、财务等日常经营情况和关联交易的汇报,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探讨公司的发展目标,为公司发展及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公司各产业板块的生产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使本人能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 年度述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股东均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和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公司续聘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公司全面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薪酬方案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经审核,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是基于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未来战略发展综合考量决定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在增强盈利能力的同时,使公司更加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五、 联系方式

Email:64196864@QQ.COM

独立董事:孙建辉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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