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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委员签字:

郭育民:

李文彬:

陈桃花: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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