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仁智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3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仁智股份股票代码00262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晶祝思颖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彩田路西京地大厦1008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彩田路西京地大厦1008
电话0755-8320 09490755-8320 0949
电子信箱ofc_board@renzhi.cnofc_board@renzhi.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93,638,288.5363,391,988.2647.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5,703,831.06-8,822,972.55-191.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5,817,266.21-10,441,061.09-147.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7,722,598.15-25,324,550.32-9.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2-0.021-195.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1-0.021-190.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4.64%-177.25%92.6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15,863,215.32238,160,795.12-9.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7,183,006.8136,271,882.61-25.0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9,26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8.64%81,387,01367,347,567质押81,387,013
冻结81,387,013
金雷境内自然人1.45%6,316,0000
陈曦境内自然人0.92%4,000,0004,000,000
陈巧玲境内自然人0.91%3,970,4000
上海子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子呈厚德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91%3,965,1000
王晶境内自然人0.82%3,600,0003,600,000
黄勇境内自然人0.82%3,600,0003,600,000
黄晓暖境内自然人0.77%3,362,1000
李凯迪境内自然人0.60%2,600,8000
李向阳境内自然人0.60%2,600,0002,500,000
刘瑜斌境内自然人0.60%2,600,0002,6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9年12月13日其将持有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9.76%股份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行使,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此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并与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2021年12月12日,平达新材料与西藏瀚澧、金环女
士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表决权委托期限修改至2023年11月30日。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1、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1年12月20日,公司与平达新材料签署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2年9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0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4、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5、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对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预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6、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7、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2日及2023年1月14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8、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25日及2023年3月14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9、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10、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仍在推进中。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