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规定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
一、审议程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5)第4061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25,232.8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43,686,374.7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29,261,141.88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尚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4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425,232.83 | -34,945,903.65 | 14,065,434.50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29,261,141.88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51,565,591.37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151,745.4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截至2024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不属于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虽然公司2024年度实现盈利,但尚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不具备分红条件。同时,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短期持续经营的实际,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