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简历情况
本人王肖健,男,博士;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12月至今任厦门天健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厦门蜜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晟世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8月至2024年9月任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2024年12月任厦门美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月10日起任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公司共组织召开9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表:
董事会会议 | 股东大会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王肖健 | 9 | 7 | 2 | 0 | 0 | 否 | 3 |
对2024年度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案全部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 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制定,本人已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届次 | 审核事项 | 发表意见 |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 1、审议《关于前期财务信息更正的议案》 | 同意 |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 1、审议《关于2024年度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的议案》 | 同意 |
(三)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遵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历次会议及相关日常工作,认真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表:
姓名 | 委员会名称 |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王肖健 | 审计委员会 | 5 | 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1 | 1 | |
战略委员会 | 1 | 1 |
1.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及审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确保了公司财务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内部控制机制。
2.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上年度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对公司2024年度管理层激励方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经营发展规划进行了审议。
(四)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参与公司股东大会及年度、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积极把握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机会,接受中小股东的咨询,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与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七) 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调研等方式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对会议议案材料认真阅读、仔细研究,还通过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作为财会专业人士,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状况、财务报告编制、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规范等方面,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财务核算及会计实务等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工作时间不低于15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八) 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定期通过多种方式或渠道向本人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及时提供本人履职所需的材料,积极组织或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考察工作,确保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信息通畅,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本人履职的情况。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针对公司2024年度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各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审慎判断,本人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交易产生的必须事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方在审议时均予以回避表决。
(二) 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 公司前期财务信息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对定期报告进行复核、检查中发现公司2020年和2021年度报告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错误,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计算错误,并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本人认为,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前期财务信息更正。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与了解,根据专业经验提出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重点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让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3. 尽职做好定期报告披露工作
在公司2024年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2024年各期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24年定期报告工作安排,确保定期报告能够按时准确的披露。
4. 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各项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认真审议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所有股东的利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同时加强自身学习,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更多建议,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希望公司能继续发扬优势,加快推进产品战略转型和升级,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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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肖健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