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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独立地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内部管理、决策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共召开六次会议,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定要求,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4年2月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议案》《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常州亚玛顿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苓达、盐城达菱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有关审计、评估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及防范和填补回报被摊薄措施事项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更正<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4年8月1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签订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终止协议的议案》。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4年8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4年12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从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全面跟踪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情况,出席公司所有股东大会会议,列席公司所有董事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具体监督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日常监督方式,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守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财务、经营运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向关联人承租厂房等,属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公司已建立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涉及的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应的法规履行了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认真审阅。监事会认为:

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则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没有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依照该制度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未出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配合他人操纵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交易价格的情形,有效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6、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终止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苓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盐城达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加强与董事会的工作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有效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会成员将持续深入学习证券市场的政策导向、监管规则及新《公司法》,规范自身行为,提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更好的发挥监事会的职能,促进公司朝着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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