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拟定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5年7月26日刊
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