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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6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同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因情况特殊,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吕强先生、欧阳波先生、吕丽珍女士、吴子富先生、吴汝来先生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吕强先生、欧阳波先

生、吕丽珍女士、吴子富先生、吴汝来先生回避表决。

为了规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吕强先生、欧阳波先生、吕丽珍女士、吴子富先生、吴汝来先生回避表决。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4月3日(周三)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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