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周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哈尔斯路1号印象展厅3楼。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与主持人: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强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9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8,410,6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987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3,183,3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721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0人,代表股份15,227,3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6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0人,代表股份15,227,3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658%。
(3)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26,843,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40%;反对1,530,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2%;弃权36,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660,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101%;反对1,530,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527%;弃权36,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2%。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6,843,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40%;反对1,530,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02%;弃权36,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3,660,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101%;反对1,530,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527%;弃权36,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2%。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227,057,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76%;反对1,316,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66%;弃权36,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874,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141%;反对1,316,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86%;弃权36,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2%。
4、《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224,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5%;反对141,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9%;弃权44,8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041,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75%;反对141,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81%;弃权44,8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4%。
5、《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26,835,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04%;反对1,530,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02%;弃权44,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652,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556%;反对1,530,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527%;弃权44,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7%。
6、《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6,848,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61%;反对1,530,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02%;弃权31,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3,665,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409%;反对1,530,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527%;弃权31,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4%。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7,128,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88%;反对1,250,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74%;弃权31,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94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824%;反对1,250,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13%;弃权31,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4%。
8、《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6,829,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79%;反对1,548,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79%;弃权32,5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646,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181%;反对1,548,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83%;弃权32,5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6%。
9、《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6,774,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35%;反对1,623,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10%;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59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532%;反对1,623,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48%;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