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2024年的工作中,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会议名称 | 决议内容 |
1 | 2024年3月15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2 | 2024年3月30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 | 2024年4月28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4 | 2024年8月24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
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更正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5 | 2024年10月25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受让价格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第一批)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6 | 2024年12月26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保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未解锁股份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规范运作、财务情况、内控管理以及各类专项事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包括财务预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授信与担保额度预计等事项,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价格调整、解除限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草案及管理办法发布、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发布等。根据检查结果,对2024年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合规运作情况
2024年,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运营决策等情况,积极参与合规运作要点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与监督检查效果。公司参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范,内部控制体系有序运作,保障了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高效。股东大会密切配合各类重大事项、专项进展召开会议,中小投资者参与程度显著提升;董事会有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经营质量与规范运作意识不断提升;专门委员会得到了有关职能部门更为密切的支持,规范运作培训已完成董监高全覆盖并拓展至日常内控管理相关部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制度体系顺应法律法规修订导向变化,不断调整完善,制度文件更新注重规范要求与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结合,决策程序相对科学合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或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与审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真听取财务中心对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说明,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中心注重运用数字化系统与现代管理工具,提升管理效能与管控精度。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展示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稳健增长态势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监事会对公司在财务管理过程中不断精进的态度予以肯定,并将继续保持对公司财务活动的密切关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以确保公司财务管控合规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听取审计部门关于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的汇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持续优化改进,关注风险防控和业务流程梳理以提升内控执行效率效果,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活动有序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重点财务事项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及调研了解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等方式,监督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以及资产计提减值与核销等重点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后续执行情况,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没有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核销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等事项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开展实际,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5、权益类激励方案的运作情况
为激发核心管理人员与技术骨干的自驱力与创造性,形成“上下同欲、力出一孔”的企业文化氛围,将管理团队个人发展与企业经营质量稳健增长有机统一,公司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续推进的基础上,发布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完成了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发布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在此过程中,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回购价格调整、回购注销等事宜进行了审核,对2024年权益类激励专项的方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解除限售等事项的审议程序、安排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授予对象、考核指标具备合理性,能够起到稳定核心管理骨干、促进公司加速发展的预期效果。
6、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披露信息内容质量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经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体系,信息披露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展望
公司本届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职,持续关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修订更新内容,积极加强自身合规运作知识储备,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丰富拓展监督检查手段,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公司合规运作水平不断提升,以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