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本次调整主要是对募集资金金额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公司将超出部分于本次募集资金的总额中调减,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入 | 扣减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扣减金额 | 扣减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哈尔斯未来智创”建设项目(一期) | 86,232.30 | 84,510.00 | 4,510.00 | 80,000.00 |
合计 | 86,232.30 | 84,510.00 | 4,510.00 | 80,000.00 |
调整后: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490.00万元(含本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公司将超出部分于本次募集资金的总额中调减,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入 | 扣减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扣减金额 | 扣减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哈尔斯未来智创”建设项目(一期) | 86,232.30 | 80,000.00 | 4,510.00 | 75,490.00 |
合计 | 86,232.30 | 80,000.00 | 4,510.00 | 75,490.00 |
基于上述调整,公司相应修订并形成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七条之第一款的规定,减少募集资金不视为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二、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