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周五)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滨河路20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高学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9人,代表股份486,602,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1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484,062,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8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0人,代表股份2,539,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7%。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3人,代表股份5,401,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2,861,9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6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0人,代表股份2,539,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情况:
同意485,378,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6%;反对1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1,0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8,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508%;反对1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21%;弃权1,0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72%。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485,378,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6%;反对1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1,0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8,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508%;反对1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21%;弃权1,0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72%。
3、审议通过《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485,397,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5%;反对15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弃权1,0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97,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081%;反对15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48%;弃权1,0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72%。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5,345,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9%;反对19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弃权1,0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45,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454%;反对19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49%;弃权1,0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797%。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5,268,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59%;反对1,26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5%;弃权7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7,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032%;反对1,26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805%;弃权7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
6、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485,315,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6%;反对2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弃权1,0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14,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807%;反对2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40%;弃权1,0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53%。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5,305,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6%;反对1,2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9%;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5,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974%;反对1,2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807%;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19%。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5,313,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2%;反对2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1,0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13,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456%;反对2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92%;弃权1,0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53%。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5,318,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2%;反对23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弃权1,0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17,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363%;反对23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66%;弃权1,0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72%。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5,372,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2%;反对17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弃权1,0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1,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304%;反对17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4%;弃权1,0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72%。
11、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485,339,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反对2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弃权1,0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8,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195%;反对2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34%;弃权1,0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72%。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655,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633%;反对24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00%;弃权1,0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96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8,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641%;反对24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88%;弃权1,0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72%。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5,369,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6%;反对1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1,06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68,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749%;反对1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21%;弃权1,06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63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5,332,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0%;反对20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弃权1,06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1,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899%;反对20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71%;弃权1,06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630%。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5,369,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6%;反对1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1,06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3%。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68,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749%;反对1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21%;弃权1,06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630%。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5,369,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6%;反对1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1,06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68,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749%;反对1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21%;弃权1,06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630%。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5,332,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0%;反对20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弃权1,06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1,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899%;反对20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89%;弃权1,06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612%。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5,346,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9%;反对19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弃权1,06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45,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491%;反对19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79%;弃权1,06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630%。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5,369,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6%;反对1,15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8%;弃权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68,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749%;反对1,15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255%;弃权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96%。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5,332,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0%;反对2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弃权1,0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1,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917%;反对2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30%;弃权1,0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53%。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5,312,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9%;反对1,2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5%;弃权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11,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196%;反对1,2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808%;弃权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96%。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5,348,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24%;反对1,1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0%;弃权6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47,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917%;反对1,1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846%;弃权6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37%。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5,385,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0%;反对15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1,06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4,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767%;反对15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03%;弃权1,06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630%。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计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5,362,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3%;反对18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弃权1,0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61,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509%;反对18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20%;弃权1,0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72%。
2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25.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高学明 同意股份数:484,113,623股
25.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高 理 同意股份数:484,180,918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5.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高学明 同意股份数:2,913,034股
25.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高 理 同意股份数:2,980,329股
2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26.01.候选人:独立董事:黄志刚 同意股份数:484,108,916股
26.02.候选人:独立董事:黄景涛 同意股份数:484,181,814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6.01.候选人:独立董事:黄志刚 同意股份数:2,908,327股
26.02.候选人:独立董事:黄景涛 同意股份数:2,981,225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张弘律师、张爽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