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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略、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2024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10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6次股东大会。
(二)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4年2月5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 1.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2 | 2024年3月26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1.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3 | 2024年4月25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 1. 《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 《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4 | 2024年5月9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 1. 《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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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5 | 2024年7月25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 2024年9月6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 1.《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百胜动力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
7 | 2024年9月20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 1.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8 | 2024年10月25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2024年度监事会运作情况的总结
(一)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履行了勤勉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定期财务报告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核查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1、核查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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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的17名激励对象均符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份数量为1,632,000股,同意公司为上述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2、核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涉及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四)核查终止分拆子公司百胜动力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百胜动力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终止分拆上市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的实施。同意公司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百胜动力至创业板上市事项。
(五)审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监事会对公司制定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核实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
监事会已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鉴于1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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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1.00元/股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00股。
(七)审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并得以有效执行,基本达到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该评价报告无异议。
2024年,监事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审批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做出了贡献。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会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公司监事会将继续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学习,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二)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致力于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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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各项重大决策事项,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运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良好的沟通等方式,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防范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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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