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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通: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1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2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非独立董事李纳川、何九如、赵骐及独立董事李臻、张欣荣、姚承骧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纳川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就全资子公司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向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绍兴分行申请的三年期授信额度32,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年期授信额度有效期内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统称“借款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止;同时以公司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7102号、第0017100号不动产作为上述授信额度金额的担保抵押物,抵押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55,116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盛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盛趣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及蓝沙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业务期限届满或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5年3月10日(星期五一)下午14:30在公司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9)。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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