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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通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贾春琳先生,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71人,代表股份181,376,9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4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79,233,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4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4人,代表股份2,143,4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4人,代表股份2,143,4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4人,代表股份2,143,4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现场和线上方式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有:董事长贾春琳,董事、副总经理唐正军,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薇,董事汤武,副总经理贾曦,监事殷庆允、王莎莎、刘万坤,见证律师宋雯、蔡畅;线上出席本次会议的有:副董事长、总经理栗延秋,董事、财务总监许菊平,独立董事敖然、樊小刚、杨剑萍。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956,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4%;反对293,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6%;弃权1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987%;反对293,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764%;弃权1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50%。

表决结果为通过。提案2.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957,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8%;反对292,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2%;弃权1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4,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360%;反对292,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391%;弃权1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50%。

表决结果为通过。提案3.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969,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6%;反对25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8%;弃权148,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6,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108%;反对25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32%;弃权148,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61%。

表决结果为通过。提案4.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955,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6%;反对293,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7%;弃权1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380%;反对293,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57%;弃权1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63%。

表决结果为通过。提案5.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955,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8%;反对285,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6%;弃权135,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2,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520%;反对285,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349%;弃权135,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31%。

表决结果为通过。提案6.00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908,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6%;反对340,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5%;弃权1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4,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371%;反对340,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680%;弃权1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49%。

表决结果为通过。提案7.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2,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944%;反对38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693%;弃权14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6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3,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948%;反对38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632%;弃权14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2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提案8.00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694,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64%;反对3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9%;弃权177,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9,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273%;反对3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128%;弃权177,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99%。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提案9.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930,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1%;反对299,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9%;弃权14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7,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917%;反对299,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549%;弃权14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34%。

表决结果为通过。提案10.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919,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6%;反对307,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8%;弃权149,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5,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398%;反对307,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659%;弃权149,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42%。表决结果为通过。提案11.00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供应商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941,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2%;反对2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3%;弃权153,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8,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045%;反对2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422%;弃权153,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3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提案12.00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902,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7%;反对33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4%;弃权1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9,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887%;反对33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711%;弃权1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40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提案13.00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426,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5%;反对3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5%;弃权1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4,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620%;反对3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605%;弃权1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75%。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2、见证律师:宋雯、蔡畅;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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