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栗延秋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易米基金元盛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贾春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贾则平先生、董颖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5月6日收到: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栗延秋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易米基金元盛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易米基金元盛一号”)的《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由于股东偿还负债以及个人其他资金安排,栗延秋女士、易米基金元盛一号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326,798股(占总股本比例1%,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653,596股(占总股本比例2%)。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贾春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贾则平先生、董颖女士的《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由于股东偿还负债以及个人其他资金安排,贾春琳先生、贾则平先生、董颖女士合计拟减持不超过15,980,394股(占总股本比例3%,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326,798股(占总股本比例1%),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653,596股(占总股本比例2%)。同时,贾春琳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25%。上述减持计划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 年5月28日至2025年8月27日)进行。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拟减持主体1 | 姓名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1 | 栗延秋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 | 114,742,098 | 21.54% |
1.2 | 易米基金元盛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栗延秋一致行动人 | 4,756,000 | 0.89% |
合计 | - | 119,498,098 | 22.43% | |
拟减持主体2 | 姓名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2.1 | 贾春琳 | 大股东、董事 | 62,640,971 | 11.76% |
2.2 | 贾则平 | 贾春琳一致行动人 | 8,594,400 | 1.61% |
2.3 | 董颖 | 贾春琳一致行动人 | 3,475,000 | 0.65% |
合计 | - | 74,710,371 | 14.03%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原因:偿还负债以及个人其他资金安排。
2、拟减持的股份来源:
(1)栗延秋女士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易米基金元盛一号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2022年栗延秋女士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的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贾春琳先生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通过非公开发行获得的股份;贾则平先生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的转增股份;董颖女士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其通过大宗交易受让股份的转增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主体1 | 姓名 | 拟减持股数合计 | 拟减持股数占其持股数量比例 | 拟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1 | 栗延秋 | 15,980,394 | 11.53% | 3.00% |
1.2 | 易米基金元盛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合计 | 15,980,394 | 11.53% | 3.00% | |
拟减持主体2 | 姓名 | 拟减持股数合计 | 拟减持股数占其持股数量比例 | 拟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1 | 贾则平 | 15,980,394 | 21.39% | 3.00% |
2.2 | 董颖 | |||
2.3 | 贾春琳 | |||
合计 | 15,980,394 | 21.39% | 3.00% |
减持期间内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将根据拟减持比例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及方式: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8月27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在此期间如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上述拟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二)计划减持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锁定承诺 | 承诺履行情况 |
栗延秋 | 首次公开发行相关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贾子裕、贾子成的监护人,栗延秋女士还承诺,自本公司 | 正常履行 |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贾子裕、贾子成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且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承诺: 2016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栗延秋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盛通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 履行完毕 | |
易米基金元盛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不涉及 | 不涉及 |
贾春琳 | 首次公开发行相关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正常履行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承诺: 2016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贾春琳作为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盛通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 履行完毕 | |
贾则平、董颖 | 首次公开发行相关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履行完毕 |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了以上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属于其个体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上述减持主体《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