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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王传福先生为公司总裁;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李柯女士、罗红斌先生、何志奇先生、何龙先生、刘焕明先生、王传方先生、任林先生、王杰先生、杨冬生先生、赵俭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周亚琳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经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李黔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上述人员的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3、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李柯女士、罗红斌先生、何志奇先生、何龙先生、刘焕明先生、王传方先生、任林先生、王杰先生、杨冬生先生、赵俭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周亚琳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李黔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

(此页无正文,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洪平

张敏

喻玲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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