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3-02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参股公司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水智能”)采购锂电设备,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13,298万元。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尚水智能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尚水智能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3992584P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注册地: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兰竹东路6号华控赛格厂区屏椎主厂房201
5、法定代表人:金旭东
6、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7、设立时间:2012年8月31日
8、经营范围:智能化设备、智能化系统及生产线的生产、研发、设计、销售、机电安装工程、售后服务;新材料、新能源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经审批的,取得有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9、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 出资比例 |
金旭东 | 2,630.17 | 35.07% |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106.82 | 28.10% |
深圳市尚水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6.32 | 16.08%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576.50 | 7.69% |
苏州藤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1.36 | 2.15% |
广州市正轩前瞻睿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6.66 | 2.09% |
杨向群 | 144.76 | 1.93% |
谢平波 | 96.51 | 1.29% |
赵礼贵 | 75.00 | 1.00% |
共青城极致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2.50 | 0.83% |
王海全 | 59.53 | 0.79% |
林晓帆 | 54.83 | 0.73% |
施峰 | 50.00 | 0.67% |
孙成文 | 43.75 | 0.58% |
沈理 | 37.50 | 0.50% |
查雅瑜 | 32.27 | 0.43% |
深圳市创启开盈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53 | 0.07% |
合计 | 7,500.00 | 100.000% |
注:上述表格数据若存在误差系四舍五入导致。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尚水智能董事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尚水智能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失信被执行情况说明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尚水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公司及子公司向尚水智能采购锂电设备;
2、交易金额: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13,298万元;
3、付款方式:根据设备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付款;
4、其他: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尚水智能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尚水智能采购设备,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接连创下历史新高,为配套持续攀升的公司动力电池装机总量,公司需要进一步增加锂电设备投入保障动力电池产能建设的顺利推进。尚水智能在锂电设备行业拥有长期的经验积累和一定领先技术优势。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动力电池产线建设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动力电池产能,有利于促进公司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增长,提高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持续积极的发展战略。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尚水智能(含与其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032.56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向参股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锂电设备系出于日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我们已对《关于向参股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做出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