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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关于“20亚迪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3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3-019债券代码:149101 债券简称:20亚迪0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亚迪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0亚迪01”或“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3.56%,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调整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至2.00%。

2、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0亚迪01”。截至2023年3月23日,“20亚迪01”的收盘价为100.1799元/张,后续交易价格可能发生变动,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回售登记日: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27日和2023年3月28

日。

5、回售资金到账日: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2日为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6、回售登记及撤销办法:行使回售权的债投资者应在 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28日的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当日收市后,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7、投资者回售的债券享有2022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1日期间的利息。

8、发行人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9、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为保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3、发行总额:人民币20.00亿元。

4、债券简称:20亚迪01。

5、债券代码:149101。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8、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9、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0、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1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2、债券利率:本期债券本计息期票面利率为3.56%,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前3年保持不变。由于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调整后的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13、起息日:2020年4月22日。

14、付息日: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4月22日为本期债券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4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4月22日(如遇法定及

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1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发布了对“20亚迪01”的跟踪评级报告,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8、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20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9、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20亚迪01”利率调整情况以及债券派息兑付列表

1、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2020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1日)票面利率为3.56%,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第3年末,本公司选择下调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2023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1日)票面利率为2.0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2、债券派息兑付列表

(1)若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次利率调整后,“20亚迪01”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号起息日派息/兑付日年利率债券面值(元)每张派息金额(元)每张本金兑付金额(元)每张本息兑付金额(元)
12020年4月22日2021年4月22日3.56%1003.5603.56
22021年4月22日2022年4月22日3.56%1003.5603.56
32022年4月22日2023年4月22日3.56%1003.5603.56
42023年4月22日2024年4月22日2.00%1002.0002.00
52024年4月22日2025年4月22日2.00%1002.00100.00102.00

(2)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20亚迪01”回售部分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号起息日派息/兑付日年利率债券面值(元)每张派息金额(元)每张本金兑付金额(元)每张本息兑付金额(元)
12020年4月22日2021年4月22日3.56%1003.5603.56
22021年4月22日2022年4月22日3.56%1003.5603.56
32022年4月22日2023年4月22日3.56%1003.56100.00103.56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事项的公告安排: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并在回售登记结束日前共计披露三次。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3、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20亚迪01”。截至2023年3月23日,“20亚迪01”的收盘价为100.1799元/张,后续交易价格可能发生变动,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回售登记日: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27日和2023年3月28日。

5、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张(即面值1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元。

6、回售登记及撤销办法:行使回售权的债投资者应在 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28日的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当日收市后,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7、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8、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为登记回售的投资者办理兑付。

9、发行人对本次回售债券不进行转售。

10、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2日为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22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1日期间利息,票面年利率为3.56%,每10张“20亚迪0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5.6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8.48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5.60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六、关于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由各付息网点在向个人支付时统一由各付息网点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非居民企业税收情况后续依据财政部最新政策执行。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

联系人:秦媛媛

联系电话:0755-89888888

2、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联系人:卢鲸羽联系电话:18813192853传真:010-86451627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人:发行人业务部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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