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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2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额度为4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4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15亿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与该项业务有关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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