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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7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属于企业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公司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具体追溯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3年度(合并)2023年度(母公司)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12,364,010.5810,920,733.829,570,227.668,261,157.39

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418,762,138.77420,205,415.53304,527,906.67305,836,976.9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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