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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7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定期检查公司依法运作及财务情况、出具监事会意见等方式,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均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有效履行了审查和监督等职责。监事会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 时间召开方式披露 时间审议事项
1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03-29现场会议2024-03-3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南宁八菱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少合伙人出资额>的议案》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 时间召开方式披露 时间审议事项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04-26现场会议2024-04-27《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07-26现场会议2024-07-30《关于在安徽芜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
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08-26现场会议2024-08-27《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10-28现场会议2024-10-29《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11-28现场会议2024-11-29《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变更子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以上会议决议均已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二、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现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各位监事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在履职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及财务报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核算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五) 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六)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根据所处行业、经营模式、

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

(七)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有效执行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认真自觉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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