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等17家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授信的背景
公司已审批的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额度陆续到期,为保证公司授信的延续性,同时也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
二、本次新增授信的基本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国内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拟申请授信明细如下:
序号 | 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 | 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人民币) |
1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不超过3亿元或等值外币 |
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6亿元或等值外币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2亿元或等值外币 |
4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3亿元或等值外币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2亿元或等值外币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3亿元或等值外币 |
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2亿元或等值外币 |
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4亿元或等值外币 |
9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5亿元或等值外币 |
10 |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不超过2亿元或等值外币 |
11 |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不超过2亿元或等值外币 |
12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
1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
1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
15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
16 |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
1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
合计 | 不超过37亿元或等值外币 |
以上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包括但不限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保函、贸易融资、出口信贷等,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单笔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