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5-011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能达”)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22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办公平台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月23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4、2021年1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1月29日为授予日,向568名激励对象授予2,3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3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2021年1月2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61名激励对象授予2,298.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18元/股。公司已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7、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18元/份调整为6.169元/份,并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391.8万份,其中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365万份、因激励对象职务变更注销20万份、首次授予因业绩考核未达成注销956.8
万份、预留份额授予因业绩考核未达成注销5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8.25万份,其中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80.75万份、因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注销10万份、因激励对象职务变更注销7.5万份(激励对象朱德友在公司监事会换届时担任监事,注销其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4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3.5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460人调整为403人,股票期权剩余862.05万份;预留份额授予激励对象由13人调整为12人,股票期权剩余46.5万份。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0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行权价格为6.169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4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1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行权价格为5.37元/份;同意注销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届满尚未行权的6,485,810份股票期权。
11、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届满尚未行权的60,000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部分期权的情况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因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5年1月24日,于2025年1月24日期限届
满,行权期届满尚未行权的60,000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审议注销部分已获授的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所涉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