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荣富)本人作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荣富,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职于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职务。曾任铁道部建工局秘书、深圳市格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中意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和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董事会9次,实际出席董事会9次。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全部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对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股东大会5次,实际出席股东大会5次,会前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并认真审阅。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会议次数 | 实际列席次数 |
9 | 9 | 0 | 0 | 5 | 5 |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具体审议议案如下:
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或讨论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4/4/29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同意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 |||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 |||
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2024/5/30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 |||
2024/8/27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关于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暨调整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出席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
能和监督作用。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出席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了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组织、讨论、拟定并审议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暨调整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工作职能。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就定期报告的编制、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内部控制评价等事项进行多次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深入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法人治理结构、内控的管理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等方面情况,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其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本人于2024年12月2日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重点关注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于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对应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出现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称“激励计划”),经核查,激励计划的拟定、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实施的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力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荣富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