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092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37,401,403.1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862,290,163.51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为人民币86,229,016.3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742,314,905.97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710,571,756.40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未来利润分配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3.50元现金红利(含税),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过上述分配后,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预计实现现金分红总额为942,931,556.00元。
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保持不变。公司保证考虑未来股本变动后的预计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的范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942,931,556.00 | 808,227,048.00 | 538,818,032.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37,401,403.15 | 1,121,501,423.25 | 636,999,237.66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742,314,905.97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710,571,756.40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289,976,636.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965,300,688.0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289,976,636.0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 否 |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2008]5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以及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该预案考虑到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负债率较低,经营性现金流及货币资金充足等情况,并充分预计下一步的资金需求情况,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092号《审计报告》。
2、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