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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股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26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133,156,830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74,906,36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99.67元。扣除承销、保荐等费用10,288,111.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711,887.8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4-000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8,119,064.81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96,210,209.14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年,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50,275,652.52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458,394,717.33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及理

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已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0,851,083.68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已全部转出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合计559,245,801.0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7,269,422.2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8年4月2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4年10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一次修订,并于2021年4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二次修订。

公司与国泰海通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航飞”)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及国泰海通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将“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中的10,000万元的用途变更为“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熠耀航空航天装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及国泰海通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募集资金余额说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632385886174,905,398.24-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246873066515200,000,000.00-已销户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100130000081817370,000,000.00-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1705027019200103640147,094,601.4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4402252019100316812-47,269,422.25-
合计591,999,999.6747,269,422.25-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已于2025年1月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58,394,717.33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已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0,851,083.68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已全部转出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7,269,422.25元,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余额为47,269,422.25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448.76万元,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448.76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3日出具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4-00279号),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0年10月2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2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0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含)4亿元(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产品需有保本约定)。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及“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满足结项的条件,公司决定对其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2024年12月30日,公司将“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及“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全部剩余募集资金100,851,083.68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随后注销相应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9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将“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的募集资金中的10,000万元的用途变更为“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熠耀航空航天装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金额占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6.96%。国泰海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022年9月26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的议案》。

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拟将“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从14,725.91万元调整至10,776.56万元,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前期现金管理取得的投

资收益合计4,509.69万元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金额占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6.69%。国泰海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023年12月2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 瑶李明嘉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4 月 22 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8,971.1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27.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3,949.35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839.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3.65%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27,000.0017,000.0017,000.001,037.5710,273.446,726.5660.43 (注1)2024年不适用(注2)不适用
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10,000.0010,000.00736.705,277.284,722.7252.772025年不适用 (注3)不适用
新都区航飞航空结 构件研发生产项目15,000.0010,776.5610,776.56522.768,533.772,242.7979.19 (注1)2024年不适用(注2)不适用
偿还银行借款项目18,000.0017,245.2817,245.28-17,245.28-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949.353,949.352,730.534,509.69-114.1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60,000.0058,971.1958,971.195,027.5645,839.4613,692.07-----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至“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17,000.00万元。2022年9月26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拟将“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从14,725.91万元调整至10,776.56万元,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前期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合计4,509.69万元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2月2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该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参见前述“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相关内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参见前述“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相关内容。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参见前述“三、(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内容。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作为活期银行存款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已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参见前述“三、(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内容。注2:“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已于2024年12月结项,项目仅部分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购置新增生产设备,与使用自有资金采购的原有生产设备混合使用,与具体产品的生产销售亦无直接关联,无法单独核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实现的投资效益。

注3: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3.00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00亿元,该项目建设期36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建设完成,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变更前项目变更前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变更后的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止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27,000.00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17,000.001,037.5710,273.446,726.5660.43 (注1)2024年不适用(注2)不适用
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10,000.00736.705,277.284,722.7252.772025年不适用 (注3)不适用
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14,725.91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10,776.56522.768,533.772,242.7979.19 (注1)2024年不适用(注2)不适用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949.352,730.534,509.69-114.19-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41,725.91-41,725.915,027.5628,594.1913,692.07-----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至“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17,000.00万元。2022年9月26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拟将“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从14,725.91万元调整至10,776.56万元,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前期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合计4,509.69万元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2月2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该议案。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注1:已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参见前述“三、(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内容。注2:“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已于2024年12月结项,项目仅部分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购置新增生产设备,与使用自有资金采购的原有生产设备混合使用,与具体产品的生产销售亦无直接关联,无法单独核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实现的投资效益。注3: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3.00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00亿元,该项目建设期36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建设完成,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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