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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10家。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召开的审计委员会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召开年报审计第二次沟通会议。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就公司2023年审计概况、年度报告的审计初步结果、重点审计领域、舞弊考虑和管理层越权风险等方面进行沟通交流。

(二)2024年4月2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等内容,并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六项议案。

(三)2024年11月28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独立董事及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初次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进展、重点审计事项、后续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 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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