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审议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公司关于控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减资事项是根据企业经营现状做出的审慎决策,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因公司全体监事参与此次关联交易,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