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资产池额度。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业务将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名下所持有的合作银行资产池业务认可的入池资产提供全额质押担保,业务具体内容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业务概述
资产池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合作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平台。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协议银行开展资产
池业务,将相应资产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向协议银行申请质押融资及相应额度的银行授信。
(二)业务主体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主体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
(三)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和平安银行。
(四)业务期限
上述业务的开展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以公司与合作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五)资产池额度
公司及下属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资产池信用额度,其中,浙商银行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平安银行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业务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以上信息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其中,浙商银行业务中相关公司互为担保及反担保对象,均归入本次资产池业务范畴之内。
二、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如有保证金,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尽力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金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资产的到期,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所质押担保的额度不足,合作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金融资产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质押的额度充足,尽力控制追加保证金。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将对应的金融资产(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新开、托收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9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
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5年4月15日,公司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8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19%;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94.0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5%,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