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7月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会议室以通讯及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潘青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惠博普”)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为大庆惠博普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同意授权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张中炜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业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请见2025年7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惠华环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惠华环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惠华”)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升支行申请开立不超过5,000万元的非融资性保函(分离式保函),同意公司为香港惠华申请的上述保函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保函开立之日起至保函到期之日止。同意授权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张中炜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业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请见2025年7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惠华环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7月21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议案内容请见2025年7月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