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李一鸣,作为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一鸣,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石化长炼审计处科员,湖南建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石化催化剂长岭分公司总会计师、协理员。201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6 | 6 | 0 | 0 | 4 | 4 |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2024年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2024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5 | 5 | 3 | 3 | 2 | 2 |
1、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组织审计委员会会议并认真履行职责;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等事宜进行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2、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变更公司类型、住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谨慎、独立地行使了表决,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对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监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备注 |
2 | 2 | 0 | 0 | / |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的议案发表意见。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浩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岭凯美特提供借款240万元,此借款为公司关联方对公司经营提供支持,借款年利率为3.45%。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3年8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3.45%,借款年利率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偿还该借款本金及利息。除以上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岭凯美特归还关联方借款事项外,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情况,不存在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关联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3、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向投资者真实准确地披露了公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内部控制情况等。定期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未发生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挪用募集资金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等投资或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5、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严格控制担保事项,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6、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拟聘任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7、终止股权激励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护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考虑,结合激励对象的意愿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终止与本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881万股。2024年5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8、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到公司现场调研、与管理层进行对话、听取管理层汇报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和分析公司管理中的问题,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公司财务运作、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报告期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七、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与会计师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八、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的重大决策中,坚持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九、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4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最新的规章制度,了解最新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的对公司和投资者的能力保护,强化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十、总体评价
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相关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发表公正、客观的意见。
2025年,本人将继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持续关注公司治理优化、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在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稳健、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李一鸣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一鸣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