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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新农: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13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08月12日(星期二)在金新农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祝献忠先生和副董事长张国南先生现场出席,其他董事通讯出席。会议由董事长祝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条之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320.00万股,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将该等限制性股票调整至预留,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2,628.00万股变更为2,308.00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56人变更为154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209.00万股变更为529.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此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祝献忠先生、张国南先生、李广清先生、代伊博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确定2025年08月12日为授予日,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163.00万份,行权价格为3.9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此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祝献忠先生、张国南先生、李广清先生、代伊博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确定2025年08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5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308.00万股,授予价格为1.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此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新农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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