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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新农: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26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二)公示时间: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24日。

(三)公示方式:内部OA系统公示。

(四)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相关情况,公司监事会将做出适当记录。

(五)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已对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劳务/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

三、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相关信息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者重大误解之处。

(二)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三)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

技术、管理、业务人员,均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含子公司)存在劳动/劳务/聘用关系。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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