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或控股的下属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等)申请授信、借款、保理业务、融资租赁业务、采购或其他日常经营履约义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90,000万元;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机构等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公司于2025年02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合作养殖户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为合作养殖户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合作养殖户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自2025年04月30日披露担保进展公告后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担保人 | 债务人 | 债权人 | 担保协议签署日 | 担保协议金额 | 担保 余额 | 保证期间 |
担保一 | 广东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 |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 2025/06/06 | 47,175 | 969.65 | 3年 |
担保二 | 广东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 |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025/06/13 | 5,500 | 3,000 | 3年 |
担保三 | 广东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 |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025/06/25 | 5,000 | 5,000 | 3年 |
担保四 |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长沙成农饲料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025/06/06 | 1,000 | 1,000 | 3年 |
担保五 | 长春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 | 2025/06/06 | 1,000 | 1,000 | 3年 | ||
担保六 | 福建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 | 2025/06/09 | 1,000 | 1,000 | 3年 | ||
担保七 | 哈尔滨远大牧业有限公司 | 2025/06/09 | 1,000 | 1,000 | 3年 | ||
担保八 | 湖北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 | 2025/06/16 | 1,000 | 1,000 | 3年 | ||
担保九 | 河南成农饲料有限公司 | 2025/06/16 | 1,000 | 1,000 | 3年 | ||
担保十 | 浙江成农饲料有限公司 | 2025/06/16 | 1,000 | 1,000 | 3年 | ||
担保十一 |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成农饲料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2025/05/20 | 1,000 | 950 | 3年 |
担保十二 |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金域支行 | 2025/06/24 | 970 | 0 | 3年 |
担保十三 |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金新农生物饲料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2025/06/26 | 1,000 | 0 | 3年 |
注:1、担保一的主合同为债务人与债权人自2025-05-21至2026-04-11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签署的合同;
2、担保二的主合同为债务人与债权人自2025-06-13至2026-05-22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及其他融资文件;
3、担保三的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25-06-25至2026-06-24;
4、担保四至担保十的主合同均为借款合同,授信期限为1年,授信期限内提用的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担保四至担保十的贷款到期日分别不迟于2026/12/06、2026/12/06、2026/12/09、2026/12/09、2026/12/16、2026/12/16、2026/12/16;
5、担保十一的主合同为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2025/08/08,额度使用期限届满时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新的授信额度及使用期限;
6、担保十二的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
7、担保十三的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
三、额度调剂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融资担保额度 (调剂前) | 融资担保额度 (调剂后) |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 | 20,000 | 18,000 |
沈阳成农饲料有限公司 | 0 | 1,000 | |
浙江成农饲料有限公司 | 0 | 1,000 |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00,000万元(不含公司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60,740.44万元(不含公司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6.1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8,248.43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被担保方逾期而承担的代偿款余额为4,761.03万元,其中本年度代偿款金额为0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