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新农”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对金新农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7,056,85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98元,共计募集资金699,999,998.88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7,943,396.22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92,056,602.6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22年8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76,468.7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9,380,133.9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8-3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8,938.01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0,233.2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820.93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8,704.81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54.69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68,938.01 |
项目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875.62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 | |
差异 | G=E-F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8月25日,公司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9月7日,公司、公司子公司广东天种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天种)作为共同一方,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9月7日,公司、广东天种作为共同一方,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遵照上述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3个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开户单位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注销时间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公明支行 |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1020800040076241 | - | 2024/12/1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广东天种牧业有限公司 | 774476100147 | - | 2024/12/9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开户单位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注销时间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广东天种牧业有限公司 | 443066175013006157304 | - | 2024/12/6 |
合计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一期)”和“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二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金新农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金新农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新农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并通过取得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主要合同以及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以及公司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8,938.0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704.8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7,251.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8,938.0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7,251.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4.04%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一期) | 是 | 33,446.00 | 11,295.76 | 1,452.60 | 11,295.76 | 100.00 | 2025年6月 | 92.74 | 否 | 是 |
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二期) | 是 | 15,554.00 | 453.24 | 1.21 | 453.24 | 100.00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是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1,000.00 | 58,251.00 | 37,251.00 | 57,189.01 | [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70,000.00 | 70,000.00 | 38,704.81 | 68,938.01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一期)和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二期)已经终止,项目终止后已建成的猪场将继续运营。截至2024年末,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一期)已建成一个商品猪场(有少量在建工程预计2025年6月完工),但未全部满产,故本期实现的收益未达到预计效益。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二期)目前完成部分场地的表面清理工作,尚未正式建设。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近两年我国生猪价格较长时间处于低位,生猪养殖行业企业普遍面临效益下滑乃至亏损、现金流紧张的情形,如公司继续投入募投项目可能无法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因此终止了“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一期)”和“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二期)”募投项目。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投入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一期)的可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4,383.25万元,投入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二期)的可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388.00万元。 2022年10月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2年9月20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8-491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一期)先期投入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4日完成置换,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二期)先期投入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7日完成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了3.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截至2024年11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7.0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68,938.01万元,不足部分减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上述两项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流动资金 | 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一期)、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二期) | 58,251.00 | 37,251.00 | 57,189.01 | 98.18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58,251.00 | 37,251.00 | 57,189.01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近两年我国生猪价格较长时间处于低位,生猪养殖行业企业普遍面临效益下滑乃至亏损、现金流紧张的情形。如果公司继续投入募投项目可能无法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终止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一期)和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二期)募投项目后,公司未来生猪养殖业务将在现有产能的基础上优先做到满产满线生产,同时逐步扩大“公司+农户”及租赁方式等轻资产运营模式的业务规模。 上述变更已由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7.0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68,938.01万元,不足部分减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上述两项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该等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4 日
保荐代表人: | ||||
林施婷 | 刘 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