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铁塔”)董事会已于2024年1月9日以口头通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月11日上午10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韩方如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与海南省帝银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与海南省帝银矿业有限公司关于昆明市帝银矿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
1月30日上午10: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开会通知内容详见2024年1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