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铁塔”)董事会已于2023年8月17日以口头通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8月21日上午10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韩方如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修订后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