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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路钢构: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二○二四年度述职报告尊敬的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琦,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职于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主办会计,安徽中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主任,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安徽永健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公司2024年共计召开11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票情况
王琦111100均为赞成票

公司2024年共计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出席股东会次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王琦3300

2024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及相关委员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2024年各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本年度共召开董事会十一次(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均以现场方式召开,本人均亲自出席;本年度召开

年度股东会一次,临时股东会两次,本人均亲自列席了会议,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能更好的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2024年度,本人召集召开审计专门委员会会议四次,出席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会议一次,出席战略与投资专门委员会会议一次,出席提名专门委员会一次。

三、对公司检查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相关议事规则,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4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

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

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掌握了公司的生产经 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另外,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 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关注公司互动易答

复、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六、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除积极现场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外,还积极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现场办公时间累计16天。由董事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先对公司提供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并多次对议案所涉及的内容提出建议;利用现场办公机会,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进行检查;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关注公司舆情;不定期通过邮件、电话等途径向公司董秘等相关人员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并提出专业建议意见。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有任何干预独立董事行使

职权的情形。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公司内部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市场、行业相关信息。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八、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

(二)公司能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了2024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三)本人在2024年勤勉尽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务,对于需经董事审议的议案,事先进行认真的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其他工作

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沟通,不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

最后,对公司在2024年给予独立董事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王 琦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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