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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路钢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5-017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0,012,818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2,650,000股后,即以687,362,8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鸿路钢构股票代码00254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吕庆荣杜建俊
办公地址合肥市双凤工业区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传真0551-663917250551-66391725
电话0551-663914050551-66391405
电子信箱luqinrong0301@163.comdujianjun1856@163.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是以钢结构及配套产品制造业务为主、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工程业务为辅。随着公司十大钢结构生产基地的陆续扩建、投产以及装备数字化升级、生产智能化改造和智慧信息化建设等,公司的钢结构产能将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将进一步提高、交货能力及成本控制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钢结构产品及其围护类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厂房、大型场馆、机场、火车站、石化管廊、设备装置、高层建筑、桥梁等诸多领域,是国家大力提倡的节能环保型绿色建筑,可以有效地减少资源消耗、减少用工人数、减少建筑扬尘及提高建筑材料的循环利用率等,为“碳中和”“碳达峰”贡献力量。

(三)经营模式

1、继续专注于钢结构领域的高端制造:公司充分发挥制造基地全国布局、公司统一销售、统一采购、统一技术、统一信息技术平台、生产统一调度等优势,与中建、中冶等总承包企业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对加工精度高、制造难度大、工期要求紧的钢结构订单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比如2024年承接的成都****钢结构项目、***公司优特钢精深加工技改项目、湖北***荆门十区土建及机电设计工程、深圳***物流园枢纽工程、***车辆段综合利用供地项目、***集成电路标准厂房(二期)项目、***大型影像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绵阳***项目、***光伏低碳示范基地标准化厂房项目、***智能制造项目、成渝***产业园建设项目、***光伏新能源全产业链新能源产业园一期项目、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研发项目、***产业园项目、***有限公司-装备制造配套项目、***造船装备制造配套项目、新建***合肥西站项目、***动力电池生产基地P5项目、***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高铁片区57号地块项目等,这类业务都有工期短、制造难度大等特点。 2、继续发展钢结构配套产品:公司的钢结构配套产品有钢筋桁架楼承板、C/Z型钢、聚氨酯复合板等绿色建材,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实现钢结构及其配套产品一站式采购。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亿元

2024年末2023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2年末
总资产252.41232.848.40%205.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6.1191.944.54%82.60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
营业收入215.14235.39-8.60%198.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211.79-34.51%11.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18.74-44.91%9.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310.98-47.77%6.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21.71-34.50%1.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21.67-32.93%1.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27%13.52%-5.25%15.03%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4,427,021,699.835,898,640,961.855,561,619,650.845,627,077,238.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203,176,365.95224,609,923.07227,712,843.68116,772,615.38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466,266.47148,493,625.34120,683,014.33124,800,146.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211,386.56-129,366,959.35372,355,487.68246,228,795.2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4,591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3,69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商晓波境内自然人36.16%249,519,764187,139,823不适用0
邓烨芳境内自然人10.81%74,577,3600不适用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3.36%23,180,5890不适用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安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78%12,286,4180不适用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47%10,112,3180不适用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中国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39%9,580,575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27%8,788,2770不适用0
中金公司-建设银行-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1.23%8,478,9400不适用0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嘉 实领先优势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其他1.18%8,134,4290不适用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其他1.12%7,697,825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商晓波、邓烨芳夫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述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万元)利率
可转换公司债券鸿路转债1281342020年10月09日2026年10月08日157,276.05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公告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公告》,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报告期内付息为“鸿路转债”第四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10 月9日至2024年10月8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50%,本次付息每10张“鸿路转债”(合计面值 1,000.00 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15.00元(含税),除息日为:2023年10月9日,付息日为:2023年10月9日。支付可转换债券利息23,592,112.50元,手续费1,179.61元,合计23,593,292.11元。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4年5月30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4】3461号),确定维持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度跟踪评级结果:鸿路转债”信用等级维持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30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公告。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
资产负债率61.91%60.51%1.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8,144.3187,398.48-44.91%
EBITDA全部债务比22.01%32.48%-10.47%
利息保障倍数3.395.66-40.11%
流动比率1.631.66-1.81%
速动比率0.670.653.08%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3.115.84-46.75%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5.457.51-27.43%
贷款偿还率100%100%0.00%
利息偿付率100%100%0.00%

三、重要事项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1、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8,000万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2020年5月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0年5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044),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4、2020年8月1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5、2020年8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8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6、2020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 年11月2日上市。 7、2021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0月1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4月15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6年10月8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8、2021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鸿路转债”转股价格为43.74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43.5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9、2021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公告》,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鸿路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8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0.30%,本次付息每10张“鸿路转债”(合计面值 1,000.00 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3.00元(含税)。

10、2022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鸿路转债”转股价格为43.51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33.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11、2022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付息公告》,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鸿路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1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8日,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为0.50%,本次付息每10张“鸿路转债”(合计面值 1,000.00 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5.00元(含税)。 12、2023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鸿路转债”转股价格为33.22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32.9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13、2023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付息公告》,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鸿路转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2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8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00%,本次付息每10张“鸿路转债”(合计面值1,00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10.00元(含税)。 14、2024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鸿路转债”转股价格为32.96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32.4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15.2024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公告》,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鸿路转债”第四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8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50%,本次付息每10张“鸿路转债”(合计面值1,00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15.00元(含税)。

二、关于单项计提应收款项相关事宜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议案》,公司工程类业务客户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已被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截止2020年5月31日,公司对宝通公司的债权人应收账款原值为12,966.97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9,513.47万元,未计提3,453.50万元。因江苏宝通的破产清算结果未定,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的回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2020年已对宝通公司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认定,公司已将剩余未计提的3,453.50万元进行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报告期,经管理人认定该债权公司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法院已裁定批准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目前按照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正在有序进行中,公司收到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重整分配金额3362.65万元,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宝通公司破产重整执行情况,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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