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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亚太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债券代码:127082 债券简称:亚科转债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2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日(星期二)14:5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日9:15—15:00。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综合会议室(无锡市新吴区里河东路58号)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

(八)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00《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4、5采用等额选举
4.00《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4.01选举周福海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罗功武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0《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5.01选举蔡永民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选举钱美芳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4、议案5为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即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1、议案2中子议案2.01和2.02以特别决议审议,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2中子议案2.03、议案3至5以普通决议审议,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二)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8月29日8:30-11:30、13:00-16:00(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5年8月29日16:00送达)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里河东路58号

邮编:214145

传真:0510-88278653

(三)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电话:0510-88278652传真:0510-88278653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里河东路58号邮编:214145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附件

附件一: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将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附件一: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5年8月26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40)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

附件二: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5年9月2日召开的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计投票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00《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选举票数
4.01选举周福海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
4.02选举罗功武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
5.00《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选举票数
5.01选举蔡永民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票
5.02选举钱美芳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票

注:

1、议案1至3请在相应议案后的表决意见栏目下“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议案4至5为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2;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2(X指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本公司股数,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投向数个或全部集中投向任一董事候选人。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表决票数与实际投票数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账户号:

委托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法人委托须盖法人公章。

附件三: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0

2、投票简称:亚太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9月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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