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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亚太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亚太科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6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115,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计1,159.00万张,截至2023年3月15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为1,159,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7,075,471.70元(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2,250,359.4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49,674,168.8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3]B017号《验资报告》。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本保荐机构、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本次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结合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

子公司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实施 主体计划投资 总额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年产200万套新能源汽车用高强度铝制系统部件项目海盛汽零58,000.0048,000.00
年产1200万件汽车用轻量化高性能铝型材零部件项目亚通科技40,000.0035,000.00
航空用高性能高精密特种铝型材制造项目亚通科技30,000.0012,900.00
年产14000吨高效高耐腐家用空调铝管项目亚通科技20,000.0020,000.00
合计-148,000.00115,900.00

注:上述项目实施主体中的海盛汽零、亚通科技分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盛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亚太轻合金(南通)科技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募集资金累计投资总额投资进度
年产200万套新能源汽车用高强度铝制系统部件项目48,000.0028,312.4358.98%
年产1200万件汽车用轻量化高性能铝型材零部件项目35,000.0010,380.4629.66%
航空用高性能高精密特种铝型材制造项目12,900.0012,998.82100.77%
年产14000吨高效高耐腐家用空调铝管项目20,000.003,997.5019.99%
合计115,900.0055,689.2148.05%

注1:航空用高性能高精密特种铝型材制造项目累计投资金额包括将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故投资进度超过100%。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情况

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年产200万套新能源汽车用高强度铝制系统部件”、“年产1200万件汽车用轻量化高性能铝型材零部件项目”、“年产14000吨高效高耐腐家用空调铝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原因

“年产1200万件汽车用轻量化高性能铝型材零部件项目”、“年产14000吨高效高耐腐家用空调铝管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亚通科技,实施地点位于南通市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防路,“年产200万套新能源汽车用高强度铝制系统部件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盛汽零,实施地点为无锡市新吴区D23-1地块。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施工建设进度
年产200万套新能源汽车用高强度铝制系统部件项目主体工程于2024年11月竣工验收合格,设备基础建设和设备采购定制与安装调试等工作有序进行。
年产1200万件汽车用轻量化高性能铝型材零部件项目主体工程于2024年12月竣工验收合格,设备基础建设和设备采购定制与安装调试等工作有序进行。
年产14000吨高效高耐腐家用空调铝管项目主体工程于2024年12月竣工验收合格,设备基础建设和设备采购定制与安装调试等工作有序进行。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工程在2024年均完成竣工验收,整体建设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存在调整的原因主要因为:

1、为确保产品产能与生产质量,公司需投入满足生产所需的大中型关键设备,相关机器设备的投资成本相对较高,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投资金额中,设备投资占比约60%;此外,由于生产线较多关键设备涉及定制开发情形,因此设备制造、交付及验收周期相对较长。上述因素使得公司生产线购置进度会综合考虑主体工程建设进度、下游市场、客户需求、自身产能利用等方面因素,根据项目订单进展、客户订单释放节奏及市场需求变化,动态匹配产能建设与主体工程进度。

2、亚通科技2024年受安全事故整改影响,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础建设、产线投资的整体进度亦受到一定影响,使得整体建设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调整。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展、公司经营情况等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

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后续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该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审议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宜。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实施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建飞 王 旭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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