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云图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4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蓉都大道南二段98号云图控股办公楼9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过半数董事推选公司董事王生兵先生主持会议
6、会议通知公告: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7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4,233,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01,692,302股
的46.1211%。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2,453,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514%。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5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1,780,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97%。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提案表决情况
提案编号 | 提案名称 | 表决情况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票数(股) | 比例 | 票数(股) | 比例 | 票数(股) | 比例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总表决情况 | 553,398,210 | 99.8493% | 542,600 | 0.0979% | 292,900 | 0.0528% | 通过 |
2.0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总表决情况 | 553,383,110 | 99.8465% | 592,600 | 0.1069% | 258,000 | 0.0466% | 通过 |
3.00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总表决情况 | 553,384,910 | 99.8469% | 516,200 | 0.0931% | 332,600 | 0.0600% | 通过 |
4.00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总表决情况 | 553,479,310 | 99.8639% | 562,500 | 0.1015% | 191,900 | 0.0346% | 通过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104,594,441 | 99.2839% | 562,500 | 0.5339% | 191,900 | 0.1822% | |||
5.00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总表决情况 | 553,404,610 | 99.8504% | 519,500 | 0.0937% | 309,600 | 0.0559% | 通过 |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第三期及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放弃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数为1,207,723,762股,其中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分别持有公司股份3,240,000股、731,140股、2,060,320股,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01,692,302股。
6.00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553,392,610 | 99.8482% | 522,400 | 0.0943% | 318,700 | 0.0575% | 通过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104,507,741 | 99.2016% | 522,400 | 0.4959% | 318,700 | 0.3025% | |||
7.00 | 《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 | 总表决情况 | 121,558,261 | 99.3065% | 634,300 | 0.5182% | 214,600 | 0.1753% | 通过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104,499,941 | 99.1942% | 634,300 | 0.6021% | 214,600 | 0.2037% | |||
8.00 | 《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 | 总表决情况 | 552,864,090 | 99.8447% | 647,400 | 0.1169% | 212,700 | 0.0384% | 通过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104,488,741 | 99.1836% | 647,400 | 0.6145% | 212,700 | 0.2019% | |||
9.00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553,361,510 | 99.8426% | 607,800 | 0.1097% | 264,400 | 0.0477% | 通过 |
10.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553,339,510 | 99.8387% | 609,700 | 0.1100% | 284,500 | 0.0513% | 通过 |
11.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553,328,610 | 99.8367% | 638,300 | 0.1152% | 266,800 | 0.0481% | 通过 |
累积投票提案 | |||||||||
提案编号 | 提案名称 | 表决股东 | 赞成票数(股) | 比例 | 是否当选 | ||||
1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2.01 | 《关于选举牟嘉云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538,066,727 | 97.0830% | 是 |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89,181,858 | 84.6539% | |||||||
12.02 | 《关于选举宋睿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538,095,085 | 97.0881% | 是 |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89,210,216 | 84.6808% | |||||||
12.03 | 《关于选举张光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538,059,151 | 97.0816% | 是 |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89,174,282 | 84.6467% | |||||||
13.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3.01 | 《关于选举钟扬飞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538,059,662 | 97.0817% | 是 |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89,174,793 | 84.6472% | |||||||
13.02 | 《关于选举郭孝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538,088,538 | 97.0869% | 是 |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89,203,669 | 84.6746% | |||||||
13.03 | 《关于选举胡宁先生为 | 总表决情况 | 538,061,040 | 97.0820% | 是 |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89,176,171 | 84.6485% |
注: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情况说明
1、提案1-9、提案11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提案10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12、提案13分别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牟嘉云女士、宋睿先生、张光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钟扬飞先生、郭孝东先生、胡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提案7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牟嘉云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宋睿先生、张明达先生、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9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10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31,826,549股,均已回避表决。
3、提案8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孙晓霆先生、樊宗江先生和张鹏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09,520股,均已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文泽雄律师和王方谦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