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5-18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情况;
2、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放弃表决权的70,870,000股(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1,951,500股,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1,081,500股,其放弃表决权股数变更为70,870,000股)和金国清先生放弃表决权的24,560,000股未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交易时间,即上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7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其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43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13,461,3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5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4,41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257%。
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42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9,042,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0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43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1,410,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36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4%。
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42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9,042,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08%。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784,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53%;反对8,290,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39%;弃权38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33,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72.3766%;反对8,290,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26.3942%;弃权38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229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53,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298%;反对6,985,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27%;弃权4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03,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76.4173%;反对6,985,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22.2405%;弃权4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342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856,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744%;反对4,995,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04%;弃权60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05,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82.1566%;反对4,995,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15.9052%;弃权60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938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872,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134%;反对5,993,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78%;弃权59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21,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79.0236%;反对5,993,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19.0815%;弃权59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8949%。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043,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934%;反对5,822,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78%;弃权5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92,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79.5679%;反对5,822,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18.5375%;弃权5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8946%。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883,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184%;反对3,911,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24%;弃权2,66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32,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79.0576%;反对3,911,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12.4529%;弃权2,66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8.489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审议《关于确认2024年董事、监事薪酬制定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744,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369%;反对15,510,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62%;弃权20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93,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49.9617%;反对15,510,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49.3800%;弃权20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658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鲍金桥、胡鸿杰;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